根据《关于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校成教字〔2022〕24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遴选产生了6支“头雁”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(见附件)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于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PM体育、纪委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65786218(PM体育);65786116(纪委办)
邮箱:www.jackmccrossan.com(PM体育);jw@ahau.edu.cn(纪委办)
附件: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遴选结果
PM体育
2022年12月5日